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 印发落实普法责任制责任清单暨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
根据利通区《关于做好2020年度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工作分解表》及《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2.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工作分解表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25日
附件1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落实
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 谁管理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根据利通区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吴利党办发〔2017〕74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各普法责任部门。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及保障
1.成立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普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韩震同志任考核组组长,陈丽春同志任副组长,各内设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丽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将普法责任制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根据检察工作特性,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法律法规。对照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普法责任。
3.各内设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宣传报道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
(二)具体措施
1.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学法情况的考核,全年集中学法不得少于12次,完成年度普法笔记。每季度对学法考勤、学法情况进行单位内部通报,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评优重要内容;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要求组织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参考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
2.践行检务公开制度,及时在网上监管平台公开检察人员和办理案件信息、执法流程和执法结果。对未及时公开的执法责任人进行单位内部通报。
3.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普法,面向广大市民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对未能及时开展或开展不力的责任人进行单位内部通报。
四、考核要求
考核办法自2020年3月起实施,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本单位工作人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本办法由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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